****贵德至大武公路贵德至尕巴松多段设计施工总承包*****-2变更公告
(招标编号:***********************)
公告(公示)发布时间:****年**月**日
*、公告内容:
****贵德至大武公路贵德至尕巴松多段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澄清通知
1、澄清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招标项目投标”和《公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办法》第*条“总承包单位(包括总承包联合体成员单位,下同)不得是总承包项目的初步设计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的规定,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第1.4.3项的(2)~(5)目应为: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与本招标项目同*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同*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初步设计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
本澄清文件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发布,请各投标人及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标投标系统自行下载,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澄清,无需向招标人确认收到。本澄清不属于补遗书。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大街**-6号 |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号凯旋城3号楼4层**** |
联系人:荔继华 | 联系人:*** |
电 话:****-******* | 电 话:****-******* |
电子信箱: | 电子信箱:*********@***.***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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