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就****年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农机新装备新技术引进推广示范补助项目(高粱全程机械化技术示范项目和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于****年9月**日在盂县人民政府网进行了承担主体遴选申报通知公告后,9月**日报名截止之后,我单位对申报的各主体进行了认真调查,经“*重*大”会议研究决定,确定了项目承担主体,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1、项目承担主体:高粱全程机械化技术示范项目承担主体为盂县润乡源养殖专业合作社;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承担主体为山西沃北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2、公示期为:****年9月**日至****年9月**日。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请以实名、书面形式向盂县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
****年9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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