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景德镇市医保基金稽核监测第*方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日期 | ****年**月**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景德镇市景兴大道**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省政府大院北*路**号(咨询大厦)/景德镇分公司地址:景德镇市昌江区紫晶南路***号*江银行大厦1号楼9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关于景德镇市医保基金稽核监测第*方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变更公告
*、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景德镇市医保基金稽核监测第*方服务采购项目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金额(元)\(%):
原公告的中标单位: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删除采购文件中“第*章 响应文件格式/9.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9、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更正日期:****年**月**日
*、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本变更公告。采购文件以最新上传的补遗文件为准,各投标人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更正后的采购文件。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景德镇市景兴大道**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省政府大院北*路**号(咨询大厦)/景德镇分公司地址:景德镇市昌江区紫晶南路***号*江银行大厦1号楼9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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