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瑞梅铁路(广东段)工程牵引变电所外部电源接入系统报告及电能质量评估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新建瑞金至梅州铁路工程(广东段)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瑞金至梅州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 号)批准建设,以《国铁集团江西省人民政府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瑞金至梅州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号)、《国铁集团江西省人民政府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瑞金至梅州铁路会昌站等4座站房及相关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号)批复同意初步设计,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广东省人民政府、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征拆资本金由广东省承担,其余资本金为广东省**%、国铁集团 **%。资金已落实,施工图设计文件完备,采购人为**********************。新建瑞梅铁路(广东段)工程牵引变电所外部电源接入系统报告及电能质量评估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拟对本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2.1 工程概况:新建瑞金至梅州铁路工程(广东段)位于广东省梅州市境内,跨普奥省界经平远县*尺镇、中行镇至平远县城大柘镇东侧2.*** 处设平远站,之后线路继续向东南,经热柘、长田、石扇,预留灵泉寺货运站后上跨长深高速,经黄坑水库下游与龙梅龙规划铁路并桥跨梅江,随后接入既有漳龙铁路泮坑线路所,再利用既有漳龙线至梅州站,正线全长 **.*****。配套工程包括漳龙铁路泮坑线路所(****+***.**)至梅州站大里程端进站信号机(****+***.**)电气化改造,正线长3.*****;梅州站相关股道电气化改造,包括梅州站1至6 股道、机务折返段** 道及相关咽喉进路。瑞梅铁路是振兴赣南原中央苏区的重要载体;是实施精准扶贫、保障脱贫成果的重大民生工程;是*条以客为主、兼顾少量货运的区域性铁路;是*条集红色文化、客家文化为*体的快速走廊。
2.2 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止。合同生效后两个月内完成接入系统报告和电能质量评估报告初稿并提交指挥部及梅州供电局内部审核,审核后两周内提交报告终稿。
2.3 采购范围:根据《电力系统技术导则》、《电力系统设计技术规程》、广东电网公司《广东电网规划设计技术原则(修订)》等文件要求,完成瑞梅铁路(广东段)2座牵引变电所接入系统报告和电能质量评估工作;按相关规范要求进行现场资料收集、调查,针对每个牵引变电所完成详细的接入系统报告和电能质量评估,通过咨询评审并取得梅州供电局书面批复意见。
2.4 采购限价:本项目采购限价为人民币******元(***元整)。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拟划分为1个标段。
3.1 本次采购要求谈判响应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证书或已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工程咨询业务备案公示。
(1)业绩要求:近5年(****年9月-****年9月)谈判响应人完成过外电源接入系统报告和电能质量评估报告工作至少*项(需提供合同复印件证明)。
(2)财务要求:近*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3年(****年、****年、****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3)人员机构要求:
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需提供相应技术职称证书;近5年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大中型铁路工程或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或电力行业项目接入系统方案编制工作或可研报告编制工作,无不良行为记录;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在本服务机构服务两年以上,附其社保证明。
(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近*年(****年9月-****年9月)内未发生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者严重违约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年(****年9月-****年9月)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任何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近*年(****年9月-****年9月)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
(5)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2 谈判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
(1)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谈判响应人及其参与谈判所列主要人员被列入国家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黑名单”且在公布期;
(4)谈判响应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近3年有行贿犯罪记录;
(8)谈判响应文件中所列主要服务人员处于国铁集团重大不良行为公布期;
(9)其他情形:谈判响应人在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通报的停标处罚期内。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8月**日至****年8月**日,每日上午 9 时**分至 **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北京时间,下同),把企业营业执照、法人授权书、购买人身份证、汇款凭证等扫描件发至*********@***.***购买磋商文件,并在邮件中备注收件地址,联系人及电话。采购代理确认后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将磋商文件(***版)发出,如需纸质版磋商文件请联系采购代理。谈判响应人在购买完磋商文件后在中国铁物电子招投标平台(*****://***.*******-*****.***.**/)完成注册。注册审核通过后,采购代理将按照“系统管理”公司信息中谈判响应人录入的开票信息开具标书款发票(谈判响应人须及时更新公司信息),待开具成功后,谈判响应人通过“投标管理”中“电票下载”自行下载标书款发票。详细步骤请参考登录页面的《使用手册》。
4.2 磋商文件每标段售价¥***元,采用银行汇款,售后不退。谈判响应人须在购买磋商文件前将标书款电汇至采购代理账号(不接受网汇、现金、信汇等方式,仅接受普通银行电汇;且不接受个人汇款),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项目编号。采购代理账号如下: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开户名称:************
5.1 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时间为****年9月5日9时**分至****年9月5日**时**分,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年9月5日**时**分,在深圳市罗湖区船务街**号渔景大厦**楼会议室递交谈判响应文件。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规定密封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国铁采购平台上发布。
采购人:**********************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和平路渔景大厦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采购代理机构: |
************ |
地址: |
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号院鼎兴大厦A座****室 |
邮编: |
****** |
联系人: |
** |
电话: |
*********** |
电子邮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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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8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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